電子郵件信箱
zxcasd123@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I.資格審查文件乙份。
II.服務建議書10份(含圖表)原則以中文為主(如確有必要以外國文字表示,應附中譯文),格式原則以A4紙張直頁中式橫寫主(如有圖表得以其他方式表示),左側裝訂成冊十份。內容請依評選作業要點撰寫,並力求簡要,主文部分應以五十頁為度(不含參選資格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封面、封底、目錄及學經歷、服務經驗等附件)。
III.資格審查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自行裝封,封箱外請書名投標 廠商名稱、地址及標的名稱。
IV.服務建議書至少應包括內容:
A.計畫案緣起。
B.工作方法與步驟。
C.工作構想與內容(含安全衛生)。
D.工作計畫。
E.預定進度。
F.本案工作服務費用概估及報價。
G.工作組織暨工作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勞保相關資料)。
H.技術服務廠商之服務業績(應附契約或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