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08050100001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路燈資訊管理系統108年度辦理路燈編號牌更新案」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決標日:108/05/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傑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10,000
原始預算
$ 1,900,000
底價金額
$ 1,7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機關代碼 3.71.1.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淑惠
聯絡電話 (082)332270#67620
機關代碼 3.71.1.42
單位名稱 違建拆除課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聯絡人 王淑惠
聯絡電話 (082)332270#67620
傳真號碼 (082)335884
電子郵件信箱 mrpla000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計畫保留109年度計300萬元上限向得標廠商增購之後續擴充權利,該權利是否行使,本所得視當(108)年度得標廠商之執行情形,於年度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需求,廠商績效經本所評鑑達續約標準者,得以換文方式簽訂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評鑑不合格者,本所得重新辦理招標。 二、本計畫後續擴充所需經費300萬元整,需經議會審議通過後始確定生效,預算如經議會刪減或未獲通過,或委託工作因政策等不可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第肆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或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應提供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淑惠
聯絡電話
(082)332270#67620
機關代碼
3.71.1.42
單位名稱
違建拆除課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聯絡人
王淑惠
聯絡電話
(082)332270#67620
傳真號碼
(082)335884
電子郵件信箱
mrpla000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計畫保留109年度計300萬元上限向得標廠商增購之後續擴充權利,該權利是否行使,本所得視當(108)年度得標廠商之執行情形,於年度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需求,廠商績效經本所評鑑達續約標準者,得以換文方式簽訂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評鑑不合格者,本所得重新辦理招標。 二、本計畫後續擴充所需經費300萬元整,需經議會審議通過後始確定生效,預算如經議會刪減或未獲通過,或委託工作因政策等不可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4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第肆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或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應提供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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