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第1年可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另第2年則辦理第1年工程規劃設計完成案件獲經費補助發包後之監造工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並具有1年以上經驗者(並得於得標後提出協力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請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期限。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參選文件請於投標期限以前專人送達或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寄達本所,逾時寄達或逾時補送資料者,恕不受理。
一、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二、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釋疑傳真機:(082)323249。
四、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告,並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更正公告欄。
五、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電話:(082)324007;電子信箱帳號:GPAT@mail.kinmen.gov.tw。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傳真)、02-29177777(電話),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7)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02)8789-7530。
七、本年度評選服務廠商計一家,辦理年度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事宜。
八、評選會議時間另函通知合格廠商。
九、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