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00421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衛生局委託辦理「114年度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新方案研發計畫」

金門縣衛生局 決標日:114/04/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金門縣婦女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1.1.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孟麒(規格聯絡人,082-338863#777)、蔡佳宏
聯絡電話 (082)330697#507
機關代碼 3.71.1.37
單位名稱 健康促進科、行政科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聯絡人 陳孟麒(規格聯絡人,082-338863#777)、蔡佳宏
聯絡電話 (082)330697#507
傳真號碼 (082)335029
電子郵件信箱 chtsai77@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4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8 17:30
開標時間 114/05/09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局本部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1日(含)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立案之醫事機構、長照服務機構、學協公會、大專院所。 二、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文件影本1份;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三)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或納稅證明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另訂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內含不合格標之補充說明(企劃書內之經費需求所列合計如超過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請詳閱。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投標文字僅能勾選整正體中文,爰補充於附加說明)。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 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 (五)其他檢舉受理單位: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 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1.1.37
聯絡人
陳孟麒(規格聯絡人,082-338863#777)、蔡佳宏
聯絡電話
(082)330697#507
機關代碼
3.71.1.37
單位名稱
健康促進科、行政科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聯絡人
陳孟麒(規格聯絡人,082-338863#777)、蔡佳宏
聯絡電話
(082)330697#507
傳真號碼
(082)335029
電子郵件信箱
chtsai77@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4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8 17:30
開標時間
114/05/09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局本部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1日(含)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立案之醫事機構、長照服務機構、學協公會、大專院所。 二、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文件影本1份;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三)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或納稅證明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另訂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內含不合格標之補充說明(企劃書內之經費需求所列合計如超過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請詳閱。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投標文字僅能勾選整正體中文,爰補充於附加說明)。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標封開啟後,就所有投標廠商文件逐一查核判斷有無工程會91年11月27 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及105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所述情形。 (五)其他檢舉受理單位: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 號信箱;電話:082-3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8 17: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