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1071030 已決標公告

金沙鎮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服務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決標日:107/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郭章煜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36,800
原始預算
$ 17,540,000
底價金額
$ 16,136,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胡家睿
聯絡電話 (082)352150#239
機關代碼 3.71.1.3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聯絡人 胡家睿
聯絡電話 (082)352150#239
傳真號碼 (082)353920
電子郵件信箱 hu34626@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17,5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07
原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4:30
開標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依法取得建築師執業執照(開業證書)之單獨設立建築師事務所或與其他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資格認定應備之證明文件: 1、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廠商資格標)開標時廠商無需出席。 本招標案原投標需求書部分漏列部分需求,經簽准後更正公告內容臚列如下: 第一章計畫範圍部分,所列金沙鎮汶沙測段1921地號增加(舊鎮公所保留不拆除)文字。 第二章節金沙鎮綜合行政大樓空間需求部分增加金沙代表會空間及餐廳廚房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胡家睿
聯絡電話
(082)352150#239
機關代碼
3.71.1.3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聯絡人
胡家睿
聯絡電話
(082)352150#239
傳真號碼
(082)353920
電子郵件信箱
hu34626@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17,5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07
原公告日
107/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4:30
開標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依法取得建築師執業執照(開業證書)之單獨設立建築師事務所或與其他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資格認定應備之證明文件: 1、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廠商資格標)開標時廠商無需出席。 本招標案原投標需求書部分漏列部分需求,經簽准後更正公告內容臚列如下: 第一章計畫範圍部分,所列金沙鎮汶沙測段1921地號增加(舊鎮公所保留不拆除)文字。 第二章節金沙鎮綜合行政大樓空間需求部分增加金沙代表會空間及餐廳廚房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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