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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935,15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及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預算9000萬以上:甲等綜合營造業
工程造價限額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辦理,若未依規定辦理,取消投標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 押標金未依規定繳納。
(2) 未使用招標機關當次招標發售之招標文件。
(3) 工程標單或投標標價清單未依填寫規定填寫、或塗改刪減原有之字句、或附有任何條件(即除原有內容及依規定投標廠商應填寫之資料外,投標廠商不得附加任何文字)、或金額塗改而未蓋廠商或其負責人印章(負責人章得以簽名替代)、或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填寫、或所填寫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或其印文不能辨認。
(4) 工程標單或投標標價清單破損致部份文字缺少。
(5) 工程標單未表明廠商名稱、或負責人未蓋章(負責人章得以簽名替代)、印文難以辨認。
(6) 未依規定投標或檢附文件不符規定。
(7) 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檢附、或聲明內容依規定應填寫、未逐項填寫、或填寫內容不符規定、或未表明廠商名稱、或負責人未蓋章(負責人章得以簽名替代)、或填寫內容有塗改而未蓋廠商或其負責人印章(負責人章得以簽名替代)。
(8) 切結書1未檢附、未表明廠商名稱、或負責人未蓋章(負責人章得以簽名替代)。
(9) 訂有有效期限之投標文件,於開標當日已失效。
(10) 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於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前係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11) 未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2) 標封未密封交寄者。
(13) 投標文件信封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而未完整標示者。
(14) 投標廠商未附足應備投標文件或經資格審查未合規定者。
(15) 其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者,亦視為無效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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