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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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數量3節點,每節點最高金額以15萬元為限,合計擴充金額45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 年12 月28日至116 年10 月2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116年金門縣春節重要節點營造案」工作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附加說明
(⼀)招標機關:⾦⾨縣林務所;承辦⼈:蔡慧嫻 ;職務代理⼈:楊竣淞; 電話:082 352846#602;傳真電話:082 355368;地址:890⾦⾨縣⾦沙鎮⼤洋⾥東⼭31號。
(⼆)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 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轉交洽辦機關依規定處理。
(四)⾦⾨縣政府政風檢舉信箱,⾦⾨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23171;傳真:082-328656;地址:⾦⾨縣⾦城鎮⺠⽣路60號。
(五)本案經公開評選後之決標: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得標。
(六)「⼯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貼花。」如有任何疑問事項,可逕洽「⾦⾨縣稅務局」,電話:082-325197#202詢問。
(七)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合格後,簡報暨評選會議時間另⾏辦理,服務建議書紙本10份, 應於投標時先⾏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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