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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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後60個日曆天施作完成(詳需求補充說明書第四點)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花卉栽培業(營業項目代碼A101050)或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之廠商,應提供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附加說明
(一)招標機關:金門縣林務所;承辦人:蔡慧嫻 ;職務代理人:陳聖文;電話:082-352846#602;傳真電話:082-355368;地址: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
(二)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並由招標機關依規定處理。
(四)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五)「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如有任何疑問事項,可逕洽「金門縣稅務局」,電話:082-325197#202詢問。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審標之方式辦理,請將資格及價格文件另行密封(詳如投標須知)並連同其他投標文件裝於外標封內一次投標。。
(八)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簡報暨評審會議時間另行通知,服務建議書應於投標時先行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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