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PE1081204 已決標公告

金門縣定古蹟後浦許允選洋樓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因應計畫、監造及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09/04/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胡宗雄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32,000
原始預算
$ 4,320,000
底價金額
$ 4,23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agnes547@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2/19 15: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金門縣文化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契約起至竣工驗收結算止(詳契約第 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規劃設計監造報告書應具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報告書執行者:除採上開資格外,亦可為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科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但需有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件者。) 2.特定資格:本案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執行主持人特定資格(經歷)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10條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所列規定或符合該辦法第20條規定者。 以上相關應備文件詳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需求書及資格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17時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電子檔案。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於截止時間寄(送)達本局收發室(非郵戳為憑)。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曾淑鈴
聯絡電話
(082)328638#815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agnes547@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2/19 15: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金門縣文化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契約起至竣工驗收結算止(詳契約第 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規劃設計監造報告書應具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報告書執行者:除採上開資格外,亦可為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科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但需有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件者。) 2.特定資格:本案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執行主持人特定資格(經歷)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10條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所列規定或符合該辦法第20條規定者。 以上相關應備文件詳採購投標須知第61條、需求書及資格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17時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電子檔案。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於截止時間寄(送)達本局收發室(非郵戳為憑)。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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