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18001 已決標公告

縣定古蹟蔡厝蔡氏家廟修復工程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11/04/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120,000
原始預算
$ 19,735,120
底價金額
$ 18,148,000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雯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6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李雯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6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mos@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1,2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4 08:3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開工日起45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六十一及六十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合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本案聘任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三,應檢附文件詳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表附件一。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聘請傳統匠師大木、小木(作)、泥作、瓦作、泥塑、剪黏至少各1人,本案聘任傳統匠師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三,應檢附文件詳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表附件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雯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6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聯絡人
李雯
聯絡電話
(082)323169#816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mos@mail.kinm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1,2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4 08:3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開工日起45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綜合營造業,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六十一及六十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合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本案聘任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三,應檢附文件詳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表附件一。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聘請傳統匠師大木、小木(作)、泥作、瓦作、泥塑、剪黏至少各1人,本案聘任傳統匠師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三,應檢附文件詳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表附件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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