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000204 已決標公告

「縣定古蹟黃厝洪氏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09/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金門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筱君
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1.1.2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筱君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82)32043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en851226@gmail.com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000020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縣定古蹟黃厝洪氏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2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決標翌日起240個日曆天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一)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1)建築師執照及開業(執業)證書。 (1-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行號: (3-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4-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如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2)章程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所得稅或營業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7T20:08:41+08:00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聯絡人 陳筱君
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8512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0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決標翌日起240個日曆天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一)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1)建築師執照及開業(執業)證書。 (1-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行號: (3-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4-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如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2)章程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所得稅或營業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09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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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筱君
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1.1.2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筱君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82)32043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en851226@gmail.com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000020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縣定古蹟黃厝洪氏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2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決標翌日起240個日曆天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一)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1)建築師執照及開業(執業)證書。 (1-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行號: (3-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4-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如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2)章程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所得稅或營業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7T20:08:41+08:00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聯絡人
陳筱君
聯絡電話
(082)323169分機818
傳真號碼
(082)32043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8512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0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決標翌日起240個日曆天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一)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1)建築師執照及開業(執業)證書。 (1-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行號: (3-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4-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如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2)章程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所得稅或營業稅): 廠商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09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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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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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定古蹟黃厝洪氏古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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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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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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