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31 已決標公告

七七抗戰80週年特展

金門縣文化局 決標日:106/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浯嶼倫比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詠欽
聯絡電話 (082)325784#316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聯絡人 楊詠欽
聯絡電話 (082)325784#316
傳真號碼 (082)373435
電子郵件信箱 yang.ranger@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3
原公告日 106/04/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7年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應檢附: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二、法人或團體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或機構投標同意書或公函正本(須加蓋關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保留決標,待經費到位後始可決標。 2.評選會議擇期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1.1.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詠欽
聯絡電話
(082)325784#316
機關代碼
3.71.1.24
單位名稱
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聯絡人
楊詠欽
聯絡電話
(082)325784#316
傳真號碼
(082)373435
電子郵件信箱
yang.ranger@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2 金門縣政府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3
原公告日
106/04/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7年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應檢附: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二、法人或團體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或機構投標同意書或公函正本(須加蓋關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保留決標,待經費到位後始可決標。 2.評選會議擇期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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