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金門縣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1.1.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靜雅 |
| 聯絡電話 | (082)325784#818 |
| 機關代碼 | 3.71.1.24 |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 |
| 機關地址 |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
| 聯絡人 | 陳靜雅 |
| 聯絡電話 | (082)325784#818 |
| 傳真號碼 | (082)3204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jack3265tw@gmail.com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2,38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5/17 10:00 |
| 開標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40日曆日(審查期間不計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 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 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國定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具開業建築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分期初期,期中,期末,三次審查,並因本案標的屬國定古蹟,受託廠商須配合出席文化部資產局審查會議,並俟同意通過後,史視為完成全部審查作業,進入成果製作驗收階段,前項各項審查期間,均不計入履約期限。 二.本案無須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三.本修復再利用計畫色及各項細部購件之調查及測繪記錄作業,有意投標支團隊建議納入相關專業人員,俾利計畫執行 四.投標團隊無須出席資格標審查,機關於完成審查後,擇期召開公開評選會議,會議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團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金門縣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