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eidi4x@mail.kinme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或財團法人、公立大專以上院校,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附加說明
(一)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三)開標程序:本案採評選後議價,對投標廠商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另安排日期簡報,由本局延聘相關人員組成之評選委員會,依評選項目標準,擇優排定議價優先順位,依序議價。
※更正公告:
一、本案修正廠商資格文件一覽表乙份(如附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之廠商資格文件一覽表)。已購領書面文件之廠商應至本局領取更新文件,電子領標廠商應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更新文件,並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規定送投。
二、在本案更正公告前,廠商已依規定投標者,應自公告日起3日內主動告知本所承辦人員已投標文件之處理方式。否則視同不作任何處理,且以原投標文件投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項規定,不允許領回或撤回。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