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pb-sw11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金門縣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80,000
原始預算
$ 5,7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1.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農彬
聯絡電話 (082)336823#305
機關代碼 3.71.1.17
單位名稱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聯絡人 陳農彬
聯絡電話 (082)336823#305
傳真號碼 (082)334438
電子郵件信箱 nungpchen@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5,7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3.4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補助金額 5,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或國內學術研究機構。 2.廠商應提出計畫內容服務建議規劃、人員管理組織架構之合理可行 性、過去執行經驗及各項工作經費配置等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1.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應檢附: 1.參與本案之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及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578萬元辦理。
備註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或財團法人、公立大專以上院校,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一)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 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三)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四)開標程序:本案採評選後議價,對投標廠商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另安排日期簡報,由本局延聘相關人員組成之評選委員會,依評選項目標準,擇優排定議價優先順位,依序議價。(五)按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93-1條規定辦理電子領標,等標期縮短3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1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農彬
聯絡電話
(082)336823#305
機關代碼
3.71.1.17
單位名稱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聯絡人
陳農彬
聯絡電話
(082)336823#305
傳真號碼
(082)334438
電子郵件信箱
nungpchen@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5,7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3.4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補助金額
5,3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或國內學術研究機構。 2.廠商應提出計畫內容服務建議規劃、人員管理組織架構之合理可行 性、過去執行經驗及各項工作經費配置等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1.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應檢附: 1.參與本案之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及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578萬元辦理。
備註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或財團法人、公立大專以上院校,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1項。 (一)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 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三)工程、勞務及具承攬性質財物之採購,屬印花稅法課稅範圍者,廠商得標後請以金門縣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四)開標程序:本案採評選後議價,對投標廠商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另安排日期簡報,由本局延聘相關人員組成之評選委員會,依評選項目標準,擇優排定議價優先順位,依序議價。(五)按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93-1條規定辦理電子領標,等標期縮短3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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