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8 招標中 (剩 5 天)

金門縣115年度烈嶼鄉公所地方發展永續海岸管理計畫(三)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公告日:115/07/28 截止日:115/08/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714,3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1.1.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瑞宏
聯絡電話 (082)364506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社會課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聯絡人 翁瑞宏
聯絡電話 (082)364506
傳真號碼 (082)364112
電子郵件信箱 btwer78945@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13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補助金額 1,714,3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領標圖說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自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社會課購取光碟乙張。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7 17:30
開標時間 115/08/10 09: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業、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各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1)本案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科)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 (1)本案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科)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業I199990應檢附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4.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 (1)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且具有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教育機構認證」,並應檢附資格證明(有效期間內)文件影本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其他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服務建議書1式8份。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社會課電話(082)364506。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七、本案訂於115年8月10日上午9時00分整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不須到場),本所依據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結果,另召開評選會議。 ※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通過後始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另契約第21條訂明若因政策變更,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瑞宏
聯絡電話
(082)364506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社會課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聯絡人
翁瑞宏
聯絡電話
(082)364506
傳真號碼
(082)364112
電子郵件信箱
btwer78945@mail.kinm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13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補助金額
1,714,3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領標圖說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自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社會課購取光碟乙張。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7 17:30
開標時間
115/08/10 09: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業、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各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1)本案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科)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 (1)本案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環境工程科) (2)本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業I199990應檢附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4.財團法人、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 (1)法人登記證書、營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且具有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教育機構認證」,並應檢附資格證明(有效期間內)文件影本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其他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服務建議書1式8份。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三、{若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web.pcc.gov.tw)購領}。 四、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暨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社會課電話(082)364506。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2)、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江路3號9樓,02-87897530。 七、本案訂於115年8月10日上午9時00分整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廠商不須到場),本所依據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結果,另召開評選會議。 ※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決標保留,俟預算通過後始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另契約第21條訂明若因政策變更,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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