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E004 已決標公告

烈嶼鄉資源回收物資委託運送至高雄港運輸案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決標日:106/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發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60,000
原始預算
$ 1,666,800
底價金額
$ 1,547,880
決標折數
8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1.1.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彩慎
聯絡電話 (082)364508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聯絡人 洪彩慎
聯絡電話 (082)364508
傳真號碼 (082)363382
電子郵件信箱 wendy81@ms34.ur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1.17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1,66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7 17:10
開標時間 106/04/10 10: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汽車貨運業、船舶運送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或廢棄物清除業之廠商,各廠商並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10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請上政府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下載。 【開標地點】:烈嶼鄉西路60號 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 1廠商應自行估計送達時間,逾時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3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決、開標時間順延至上班日原訂時間辦理。 4公報如有漏刊、誤刊以本所公告為主。 5本計畫預算額度有限,如發生權責金額已達預算額度即終止勞務契約。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傳真電話:(082)324007;電子信箱帳號:GPAT@email.kinmen.gov.tw。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02-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介路3號9樓。 ★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電話:(082)322208;傳真電話:(082)324007; 電子信箱帳號:GPAT@email.kinmen.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7 17:1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1.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彩慎
聯絡電話
(082)364508
機關代碼
3.71.1.10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聯絡人
洪彩慎
聯絡電話
(082)364508
傳真號碼
(082)363382
電子郵件信箱
wendy81@ms34.ur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1.1.17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1,66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07 17:10
開標時間
106/04/10 10:00
開標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汽車貨運業、船舶運送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或廢棄物清除業之廠商,各廠商並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10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請上政府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下載。 【開標地點】:烈嶼鄉西路60號 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 1廠商應自行估計送達時間,逾時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或契約之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3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決、開標時間順延至上班日原訂時間辦理。 4公報如有漏刊、誤刊以本所公告為主。 5本計畫預算額度有限,如發生權責金額已達預算額度即終止勞務契約。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傳真電話:(082)324007;電子信箱帳號:GPAT@email.kinmen.gov.tw。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02-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介路3號9樓。 ★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電話:(082)322208;傳真電話:(082)324007; 電子信箱帳號:GPAT@email.kinmen.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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