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00505@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一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
其他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逄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2.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82)325057。
3.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4.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5.押標金為定額:260,000元整。
6.本案標價清單各項單價施作之項目均包含履約所必須之供應或施作。
7.標價清單、工程數量清單、詳細價目表及圖說所列或表示之項目,皆應由廠商負責供應或施作,並內含於相關標價,廠商不得以未編數量、未列單價或單價分析表未編相關項目據以請求加價。廠商投標前應詳為清圖並閱讀相關招標文件,如有相關異議應於開標前依相關規定向機關提出。
8.本契約未提及規範皆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電話:082-322208、傳真:082-3240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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