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shliu@mail.mof.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得標廠商履約情形經本部評定良好,得優先取得後續年度之議價權利,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相關規定辦理,本案後續擴充採1次1年,以2次為限。(1次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估新臺幣981 ,000元,該預算金額並視立法院審議結果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10樓秘書處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園藝廠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提醒事項
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得到本部了解財政園區維護現況。於得標後,不可藉故額外要求費用。(場勘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整至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電洽本部秘書處劉先生預約,預約電話:02-23228000轉7505)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部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提出異議。
更正公告
《招標文件 更正內容》
1.投標需知
《更正公告注意事項》
1.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請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 系統」
(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2.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 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3.廠商如認為本部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 法令致損害廠商權
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 日起10日內,以書面
向本部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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