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91109@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本公司3樓第二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本公司行政處事務管理課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0日曆天,詳契約書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需包含任一相關營業項目:電腦設備安裝業(營業代碼E6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20)等相關行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115年9月2日上傳更正公告,更新處如下:
(1)調整本案招標文件附件6「建議書徵求文件」第二點「 專案需求」第(四)項「其他維運相關需求」第5點說明。
(2)承上,因調整建議書徵求文件,視需要延長等標期,開標時間調整為:115年9月10日上午10時整。
(3)餘依原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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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廠商請詳參投標須知、契約條款、評選須知及建議書徵求文件等招標文件。
(2)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留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請自估郵遞或專人送達等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本公司事務管理課時間為準,本公司不負郵遞等延誤責任。
(4)受理廠商檢舉之本公司檢舉電話及信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1920;電子郵件檢舉信箱:6019@mail.ttl.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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