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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契約自決標日起4年內,機關得視需要在契約訂購數量百分百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以議價程序辦理後續擴充,通知廠商供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啤酒事業部)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第一研討室)
押標金額度
投標一單位,新臺幣500萬元整;投標二單位,新臺幣1,000萬元整;投標三單位,新臺幣1,500萬元整;投標四單位,新臺幣2,000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啤酒事業部)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三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1,000萬元。
(二)具有相當設備者:投標廠商製交之國外麥芽廠設備產能每年不低於15萬公噸。請提出相關產能證明供驗。(出貨證明、生產證明或商業發票等文件)
(三)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者:投標廠商製交之國外麥芽廠需具有ISO9001及ISO22000品質管理驗證。請提供相關ISO證書供驗。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2.具有相當設備。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2.「履約地點」包括:竹南啤酒廠(苗栗縣-竹南)、烏日啤酒廠(臺中市-烏日區)、善化啤酒廠(臺南市-善化區)。
3.「履約期限」:各批交貨數量及何時開始和結束交貨,依契約第2條第2款「交貨分配表」辦理。契約有效期限為自決標日起4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