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23-2-008 已決標公告

台灣啤酒-開瓶器200,000支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翔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68,000
原始預算
$ 2,560,000
底價金額
$ 1,900,000
決標折數
87.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7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汪麗絹
聯絡電話 (02)23214567#686
機關代碼 3.7.74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聯絡人 汪麗絹
聯絡電話 (02)23214567#686
傳真號碼 (02)23432170
電子郵件信箱 lilia@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次日起壹年半內,本公司得視需要在契約訂購數量百分之百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價格辦理後續擴充續約核算付款,通知廠商供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24
原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行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6/02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行銷處採購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一年半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 1.國家或地區名稱: 均可 2.是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是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商業登記資料、營業登記資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依配送表配送至本公司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等營業處。 二、本案5/23修改投標須知,將投標須知七"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560,000元。(本公司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辦理後續擴充)",修改為"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56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汪麗絹
聯絡電話
(02)23214567#686
機關代碼
3.7.74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聯絡人
汪麗絹
聯絡電話
(02)23214567#686
傳真號碼
(02)23432170
電子郵件信箱
lilia@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次日起壹年半內,本公司得視需要在契約訂購數量百分之百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價格辦理後續擴充續約核算付款,通知廠商供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24
原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行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6/02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行銷處採購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一年半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 1.國家或地區名稱: 均可 2.是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是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商業登記資料、營業登記資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依配送表配送至本公司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等營業處。 二、本案5/23修改投標須知,將投標須知七"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560,000元。(本公司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辦理後續擴充)",修改為"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56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2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