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50260@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4樓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行政室
履約期限
自主管機關發函同意備案文件日起算90工作天內完成併聯運轉及掛表作業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投標廠商營業項目登記電器承裝業(E601010)且含「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或發電業(D101011)3擇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現於國內或國外持有且已完工併聯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實績,其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所載之設置容量實績累計應達1,000瓩以上。須檢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併聯、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影本或承攬契約簽約頁面影本等可資驗證相關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作業主管 (含)以上,檢附證明(含有效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核刪,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經費如被部分刪減者,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二)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
(三)本購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及企劃書)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經招標機關審查委員會採評分方式審查,總平均不低於審查標準所定及格分數80分(含)之廠商,再通知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政風室:07-3336252分機420,檢舉信箱:高雄郵政69-20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