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00-4-002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高雄營業處大、小搬運貨品運輸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500,000
原始預算
$ 173,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思庭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機關代碼 3.7.74.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聯絡人 黃思庭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傳真號碼 (07)3356289
電子郵件信箱 101134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7,350萬元(含稅),最長得擴充2年。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辦理議價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13
原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投標後不履行義務及載運貨品有遺失、損壞不賠償之情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決標後不履行義務避免載運貨品有遺失、損壞不賠償之情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4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與本公司業態相似產品之承運經驗及實績: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公或民營企業連鎖通路物流倉酒水、菸品及餅乾零食乾貨之最近1期之運送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如發票憑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影本(須於證照有效期間內,並含三年內複訓紀錄之登載)。 (2)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3)主管機關發給之海運公司(或船舶運送許可)執照影本,海運公司(或船舶運送許可)執照影本,廠商或其分包商具備即可。(本案履約含小琉球海運及金門海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更正規範書第9頁(第27點)及第16頁(第18點),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規範書。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本次更正非屬重大改變,未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或招標標的數量之明顯變更,免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07-33354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思庭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機關代碼
3.7.74.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聯絡人
黃思庭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傳真號碼
(07)3356289
電子郵件信箱
101134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7,350萬元(含稅),最長得擴充2年。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辦理議價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13
原公告日
113/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投標後不履行義務及載運貨品有遺失、損壞不賠償之情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決標後不履行義務避免載運貨品有遺失、損壞不賠償之情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4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與本公司業態相似產品之承運經驗及實績: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公或民營企業連鎖通路物流倉酒水、菸品及餅乾零食乾貨之最近1期之運送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如發票憑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影本(須於證照有效期間內,並含三年內複訓紀錄之登載)。 (2)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3)主管機關發給之海運公司(或船舶運送許可)執照影本,海運公司(或船舶運送許可)執照影本,廠商或其分包商具備即可。(本案履約含小琉球海運及金門海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次更正規範書第9頁(第27點)及第16頁(第18點),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規範書。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本次更正非屬重大改變,未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或招標標的數量之明顯變更,免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07-33354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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