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900077@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6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故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所載貨品價值甚鉅,為避免廠商載運貨品有遺失、損壞不賠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4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113年7月16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與本公司業態相似產品之承運經驗及實績:截止投標日5年內公或民營企業連鎖通路物流倉酒水、菸品及餅乾零食乾貨之最近1期之運送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如發票憑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影本(須於證照有效期間內,並含三年內複訓紀錄之登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07-33354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