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00-2-015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高雄營業處暨轄屬單位保全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950,000
底價金額
$ 3,07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靖淳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機關代碼 3.7.74.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聯絡人 王靖淳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傳真號碼 (07)3356289
電子郵件信箱 10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後續擴充,則僅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作業,每次得擴充2年,最多得擴充1次。如經洽辦後續擴充,廠商應再提出大於契約擴充期間之有效責任保險單,否則視為無繼續履約之能力不予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3
原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5 12:00
開標時間 111/12/05 14: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委託保全標的為本處重要營業據點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行政機關核准之保全業許可證文件影本、廠商須具備專用無線電臺執照之特定許可證(函)。 2.須提出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書」,保險保障內容含以下: (1)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一般客戶)最高賠償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肆佰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保險自負額不得高於10﹪,最低金額新臺幣50,000元,最高賠償金額不 得低於陸仟萬元。 (3) 已繳保費之證明文件非採臨時批單之保單文件投標,得標廠商不得任意變更保險契約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於投標標的地區設有駐點或辦公場所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廠商投標文件須提供「112年度之保全業責任保險單」,調整為『須提出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書」』,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涉及廠商資格放寬之明顯變更,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雄及馬公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2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屏東地區
預算金額_3 95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靖淳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機關代碼
3.7.74.9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聯絡人
王靖淳
聯絡電話
(07)3336252#431
傳真號碼
(07)3356289
電子郵件信箱
100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機關在契約有效期限內執行增購時,若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價金後續擴充,則僅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作業,每次得擴充2年,最多得擴充1次。如經洽辦後續擴充,廠商應再提出大於契約擴充期間之有效責任保險單,否則視為無繼續履約之能力不予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3
原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5 12:00
開標時間
111/12/05 14: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委託保全標的為本處重要營業據點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行政機關核准之保全業許可證文件影本、廠商須具備專用無線電臺執照之特定許可證(函)。 2.須提出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書」,保險保障內容含以下: (1)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一般客戶)最高賠償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肆佰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保險自負額不得高於10﹪,最低金額新臺幣50,000元,最高賠償金額不 得低於陸仟萬元。 (3) 已繳保費之證明文件非採臨時批單之保單文件投標,得標廠商不得任意變更保險契約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於投標標的地區設有駐點或辦公場所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廠商投標文件須提供「112年度之保全業責任保險單」,調整為『須提出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書」』,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涉及廠商資格放寬之明顯變更,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雄及馬公地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2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屏東地區
預算金額_3
95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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