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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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不變方式,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金額約新臺幣3,538,95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付款方式
免收工本費,請於本案等標期限內之辦公時間,至本處行政室領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提升本案服務人員工作品質及防止廠商不當行為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以【通訊函索】者:請於等標期限內,書名函索招標文件案號,附上已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A4以上)回郵信封,郵寄至本處行政室(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處蓋不負責。回郵信封僅需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即可。
二、以【電子領標】方式之廠商,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因本次(第3次)招標無重大改變,投標廠商得沿用前(第1次或第2次)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以避免投遞錯誤。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恢復上班日當日之同一時間於原場地代之,不另行通知,請各投標廠商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訊息。
四、廠商可於投標前先至臺灣菸酒嘉義便利商店及虎尾門市瞭解作業情形,聯絡電話05-2225891#311。
五、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如有1家廠商投標即得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