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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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工本費,請於本案等標期限內之辦公時間,至本處行政室領取。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不當行為及履約順遂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不當行為及履約順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及主管機關發給之海運公司(或船舶運送許可)執照影本,廠商或其分包商具備即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須於證照有效期間內)。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第5次招標,與前次(第4次)招標無重大改變,僅更改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押標金有效期等相關日期。
二、以【電子領標】方式之廠商,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第3次或第4次或第5次招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因第3次招標為重大改變『不得附上第1次或第2次』招標之領標憑據,未檢附第3次或第4次或第5次招標領標憑據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三、以【通訊函索】者:請於等標期限內,書名函索招標文件案號,附上已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A4以上)回郵信封,郵寄至本處行政室(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處蓋不負責。回郵信封僅需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即可。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恢復上班日當日之同一時間於原場地代之,不另行通知,請各投標廠商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訊息。
五、本案【履約地點】包含本公司各工廠及發貨中心至嘉義布袋港之路運、布袋港至澎湖之海運、澎湖至經銷商陸運,詳如「契約條款」第三條(二)1.陸運及2.海運。
六、本案係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採「不定底價最有利標」,及採「固定費率」決標,如投標單價高於公告之固定費率者,為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