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91136@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不變方式,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80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工本費,請於本案等標期限內之辦公時間,至本處行政室領取。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地址: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以【通訊函索】者:請於等標期限內,書名函索招標文件案號,附上已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A4以上)回郵信封,郵寄至本處行政室(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處蓋不負責。回郵信封僅需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即可。
二、本次為第2次招標,依本投標須知第四十九條,廠商不得檢附流標前已領標之憑據投標,以【電子領標】方式之廠商,請【重新領標】,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於原場地代之;截止投標後之開標亦順延之,不另行通知,請各投標廠商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訊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