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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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間自契約簽訂日起計算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若廠商於履約期間內考核事項均符合機關要求,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依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洽廠商同意後續約1 次延長契約1 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工本費,請於等標期內之辦公時間,至本處行政室領取。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地址: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通訊函索投標文件者,請於等標期間內,書明函索招標文件案號,附上已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A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僅需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郵寄至本處行政室(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索取,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提前索取,如有延誤時效,本處概不負責。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不另行通知,請投標廠商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訊息。
三、本案評審小組委員名單:
召集人:林憲聰(嘉義營業處副理)
副召集人:黃秀銀(嘉義營業處物流課課長)
委員:潘美惠(嘉義營業處嘉義營業所主任)
委員:張永德(嘉義營業處虎尾營業所主任)
委員:劉嘉琳((嘉義營業處民雄營業所主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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