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10134@mail.ttl.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不變方式,後續擴充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108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公司或商號)得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營業項目須載有:代碼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擇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為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及雲林縣虎尾鎮(非原住民地區)。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
四、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地址:嘉義市垂楊路427號2樓、電話:05-2225891)
五、開標時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於恢復上班當日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六、招標機關政風單位:
(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二)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政風室:05-2225891轉420,電子信箱0804@mail.ttl.com.tw
七、其他:
廠商可於投標前先至臺灣菸酒嘉義便利店及虎尾門市瞭解作業情形,聯絡電話:05-2225891#312郭孟芳小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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