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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27號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應為保全業者):如公司登記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
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
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保全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履約地點明細請詳招標文件「契約書附表1」。
二、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以增進採購效率。
三、開標時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續行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四、契約條款內容如需解說,請洽05-2225891#341物流課賀清川先生。
五、本案評審小組委員名單經全體同意公開如下:
召集人李副理煙欽(本營業處副理)、副召集人林課長憲聰(本營業處物流課課長)、張課長秀珍(本營業處行銷課課長)、劉主任秀知(本營業處行政室主任)、黃主任世英(本營業處嘉義營業所主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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