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00-2-001 已決標公告

租賃二人座自排小貨車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貿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7,000
原始預算
$ 3,300,000
底價金額
$ 2,590,740
決標折數
94.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機關代碼 3.7.74.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筱亭
聯絡電話 (04)22222031#431
機關代碼 3.7.74.5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聯絡人 徐筱亭
聯絡電話 (04)22222031#431
傳真號碼 (04)22252952
電子郵件信箱 06034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1年,上限新臺幣3,300,000元 (2) 本採購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於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增購之項目、內容、條件及單價與原契約項目、內容、條件及單價相同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繳交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2 10: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行政室文書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需求數量」及「交車地點」之日起20日內完成交車,前揭日期晚於115年4月13日者,則以實際完成交車日起算,連續12個月為租賃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須含「小貨車租賃業」)。 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通訊索函:得於公告規定時間內,須酌收材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並附貼足郵資(約5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處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處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4.本案投標以中體中文為主,如有特殊材料或專有名詞得以英文呈現。 5.本案為分段開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及七十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筱亭
聯絡電話
(04)22222031#431
機關代碼
3.7.74.5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聯絡人
徐筱亭
聯絡電話
(04)22222031#431
傳真號碼
(04)22252952
電子郵件信箱
060346@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1年,上限新臺幣3,300,000元 (2) 本採購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於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增購之項目、內容、條件及單價與原契約項目、內容、條件及單價相同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繳交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2 10: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行政室文書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需求數量」及「交車地點」之日起20日內完成交車,前揭日期晚於115年4月13日者,則以實際完成交車日起算,連續12個月為租賃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須含「小貨車租賃業」)。 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通訊索函:得於公告規定時間內,須酌收材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並附貼足郵資(約5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處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處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4.本案投標以中體中文為主,如有特殊材料或專有名詞得以英文呈現。 5.本案為分段開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及七十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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