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10294@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採購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方式向得標廠商增購(即本採購之後續擴充1次),增購之項目為:廠商如履約期間前8個月週平均目標達成率達110%以上,機關如有需要,得於履約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經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活動週時數以原預算金額為上限,並依原單價計算總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決標後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4號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後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通訊索函:得於公告規定時間內,須酌收材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並附貼足郵資(約5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處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處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