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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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契約期滿如新約尚未訂立,得視本廠業務需要按原契約條款、價格,經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最多以3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行政室
開標地點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福利大樓2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標案品質及雙方權益保障,請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文書股(逾時不予受理)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詳如竹南啤酒廠一般事業廢棄物(垃圾)清運工作作業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更改招標文件-標價清單分項報價(延長等標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發票如須統編或抬頭,請事先告知本廠。
(1)電子領標:請廠商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招標文件費用新台幣50元正。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2)函索領標招標文件費:請廠商購買郵局匯票新台幣50元正,抬頭註明「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郵寄本廠行政室購買標單(內附貼足67元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約B4規格)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右上角請書明函索案號及中文標的名稱)。
檢舉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政風室:037-58479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行政室、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345號、電話:037-583001#430、傳真037-58099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