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441-4-023 已決標公告

竹南啤酒廠製瓶場汰換玻璃窯爐冷修及窯爐相關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213,495
原始預算
$ 154,814,966
底價金額
$ 154,800,000
決標折數
8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3 - 耐火產品及結構性非耐火黏土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昌樺
聯絡電話 (037)474101#821
機關代碼 3.7.74.4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聯絡人 吳昌樺
聯絡電話 (037)474101#821
傳真號碼 (037)472098
電子郵件信箱 28026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500元郵政匯票至製瓶課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5 10:0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6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0日內交貨,施作日起120日內完成(詳施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詳細規定。二、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1期或前1期),詳投標須知規定。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成績合格結業證書(81年6月29日之前取得以結業證書為憑)或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並附上投保資料表(明細),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詳細之規定。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五、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近五年內150噸以上窯爐冷修工作之汰換(須包含拆及築玻璃窯爐))。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六、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二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昌樺
聯絡電話
(037)474101#821
機關代碼
3.7.74.4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聯絡人
吳昌樺
聯絡電話
(037)474101#821
傳真號碼
(037)472098
電子郵件信箱
28026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500元郵政匯票至製瓶課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5 10:0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6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0日內交貨,施作日起120日內完成(詳施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詳細規定。二、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1期或前1期),詳投標須知規定。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成績合格結業證書(81年6月29日之前取得以結業證書為憑)或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並附上投保資料表(明細),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詳細之規定。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五、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近五年內150噸以上窯爐冷修工作之汰換(須包含拆及築玻璃窯爐))。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六、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二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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