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441-2-034 已決標公告

成品倉庫增設高架作業水平軌道防墜系統兩座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達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20,000
原始預算
$ 2,982,609
底價金額
$ 2,342,000
決標折數
90.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惠雯
聯絡電話 (037)583001#373
機關代碼 3.7.74.4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聯絡人 莊惠雯
聯絡電話 (037)583001#373
傳真號碼 (037)583014
電子郵件信箱 34066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本廠工安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元郵證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9 10:00
開標時間 105/09/29 10:3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為本採購案公告預算總價之3 %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日起90 個工作日完成本購案施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營業登記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廠商自行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查詢列印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擇一採用即可。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總公司97.02.13台菸酒行字第0970003153號函)或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結業證書(81年6月29日之前取得以結業證書為憑)、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及投保資料表(明細)『除雇主兼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外,均需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 於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 1.由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百分之三計繳,如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其支票抬頭應填寫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押標金』並加以劃線,並依規定放入押標金封內(內置押標金)。 2.依『政府採購法』之「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未得標者當場無息退還;另得標廠商所繳押標金依照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圖說費: 1.電子領標:請廠商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25元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函索):新台幣:100元郵政匯票,抬頭應填寫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本費用概不退還。 領標方式: 1.電子領標:請廠商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投標時必須繳驗標案「電子繳交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5月12日工程企字第09400165630號函:自94年7月1日起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2.現場領標(函索):可親自來本廠工安課以郵政匯票購取,或以限時掛號函件信封右上角書明函索購投標案號,並附貼足500元郵票 之特大型回郵信封(自行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工本費之郵局匯票寄本廠工安課收,否則不予受理。 領標起止日期: 1.電子領標:上網公告刊登日起至開標當日截標時間前。 2.自購(函購):上網公告刊登日起至開標當日截標時間前。(請自行估算往返郵程,如不及寄達請自行負責)。 現場說明: 本購案不舉行工地說明。各廠商可隨時自行派員前往現場查勘,如有疑問可向本廠主辦單位工安課查詢。『工安課洽詢電話 037-583001分機373,承辦人莊惠雯技佐』。 投標廠商如發覺下載或購買之紙本招標文件資料不齊或標單有缺頁等情形,應於投標前自行至本廠查詢更正。 有關招標文件釋疑期限爰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辦理(期限為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郵寄標封:標封應以以郵遞,或於開標時間前派員送達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345號本廠文書股收發簽收(截標時間:開標當日14:00時前)。 1.所有投標影本證件依序放入本廠所提供證件封(或自製證件封套)內。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3日內(遇例假日順延一日)提交證件正本供本廠核對,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相關規定辦理。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單價明細表等『共計6頁』請蓋章,並按規定填寫後裝訂一併放入標單封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惠雯
聯絡電話
(037)583001#373
機關代碼
3.7.74.43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聯絡人
莊惠雯
聯絡電話
(037)583001#373
傳真號碼
(037)583014
電子郵件信箱
340667@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本廠工安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元郵證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9 10:00
開標時間
105/09/29 10:3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為本採購案公告預算總價之3 %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3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日起90 個工作日完成本購案施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營業登記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廠商自行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查詢列印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擇一採用即可。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總公司97.02.13台菸酒行字第0970003153號函)或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結業證書(81年6月29日之前取得以結業證書為憑)、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及投保資料表(明細)『除雇主兼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外,均需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 於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 1.由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百分之三計繳,如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其支票抬頭應填寫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押標金』並加以劃線,並依規定放入押標金封內(內置押標金)。 2.依『政府採購法』之「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未得標者當場無息退還;另得標廠商所繳押標金依照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圖說費: 1.電子領標:請廠商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25元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函索):新台幣:100元郵政匯票,抬頭應填寫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本費用概不退還。 領標方式: 1.電子領標:請廠商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投標時必須繳驗標案「電子繳交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5月12日工程企字第09400165630號函:自94年7月1日起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2.現場領標(函索):可親自來本廠工安課以郵政匯票購取,或以限時掛號函件信封右上角書明函索購投標案號,並附貼足500元郵票 之特大型回郵信封(自行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工本費之郵局匯票寄本廠工安課收,否則不予受理。 領標起止日期: 1.電子領標:上網公告刊登日起至開標當日截標時間前。 2.自購(函購):上網公告刊登日起至開標當日截標時間前。(請自行估算往返郵程,如不及寄達請自行負責)。 現場說明: 本購案不舉行工地說明。各廠商可隨時自行派員前往現場查勘,如有疑問可向本廠主辦單位工安課查詢。『工安課洽詢電話 037-583001分機373,承辦人莊惠雯技佐』。 投標廠商如發覺下載或購買之紙本招標文件資料不齊或標單有缺頁等情形,應於投標前自行至本廠查詢更正。 有關招標文件釋疑期限爰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辦理(期限為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郵寄標封:標封應以以郵遞,或於開標時間前派員送達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345號本廠文書股收發簽收(截標時間:開標當日14:00時前)。 1.所有投標影本證件依序放入本廠所提供證件封(或自製證件封套)內。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3日內(遇例假日順延一日)提交證件正本供本廠核對,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相關規定辦理。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單價明細表等『共計6頁』請蓋章,並按規定填寫後裝訂一併放入標單封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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