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90203@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逕向本機關出納繳交領標費用每份200元後領取投標書表。
開標地點
台南市善化區成功路2號本機關行政大樓2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無本法第31條情形及其簽約後之履約品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無本法第31條情形及其簽約後之履約品質。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若投標廠商為清除廠商,除需檢附各縣市政府核發之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可上環保署網站列印)。
(三)若投標廠商為再利用廠商,應為取得核發機關核發再利用資格證明(可上環保署網站列印) 並檢附配合清運之清除廠商
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文件(可上環保署網站列印)。
已與合法焚化廠(場)、掩埋場簽約之有效期內契約文件。
於得標後25日曆天內檢附與廢棄物處理廠商(或焚化廠(場) 、掩埋場)之有效期內契約文件,未於期限內檢附者,視為廠商違約。
預定交付再利用機構之再利用資格證明(可上環保署網站列印)。
(二)若投標廠商為處理廠商,應檢附各縣市政府核發之
廢棄物處理許可證_2
(可上環保署網站列印)並檢附配合清運之清除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具備清除或處理或再利用資格。(請詳廠商資格摘要之其他資格或規範書第五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通信領標:附每份200元之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和浮貼回郵72元之大型信封(註明姓名、地址及112-0410-1-032 112年廢商標及廢過濾紙渣清運一式投標書表)自估郵寄時程寄達台南市善化區成功路 2號本機關行政室
2. 親自領標:逕向本機關出納繳交領標費用每份200元後領取投標書表。
3.領取招標文件至投標截止期限前
4.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費,通信、親自領標每份費用200元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暨規範書。
2.本案招標機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地址台南市善化區成功路2號,電話06-5838511傳真06-5831284。
3.若本公告內容與招標文件相左,請依採購法向本機關提出反映。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