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3000-2-030 已決標公告

廢棧板清運約280,000公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毅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9,600
原始預算
$ 1,176,000
底價金額
$ 1,029,000
決標折數
97.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男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1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陳明男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1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03108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8
原公告日 111/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11 13:30
開標時間 111/08/11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58,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必然履行契約,且防範投標人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必然履行契約,且防範投標人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工作天內清運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具各縣市政府核准於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表」(投標廠商若僅具備清除機構資格者,須另再提供下游再利用機構資格證件)。【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070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各縣市政府核准於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表」(投標廠商若僅具備清除機構資格者,須另再提供下游再利用機構資格證件)。【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0701】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43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11-3000-2-030 廢棧板清運約280,000公斤)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投標前可到廠會勘。 2.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3.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4.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男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1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陳明男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1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03108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8
原公告日
111/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11 13:30
開標時間
111/08/11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58,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必然履行契約,且防範投標人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必然履行契約,且防範投標人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工作天內清運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具各縣市政府核准於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表」(投標廠商若僅具備清除機構資格者,須另再提供下游再利用機構資格證件)。【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070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各縣市政府核准於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再利用檢核表」(投標廠商若僅具備清除機構資格者,須另再提供下游再利用機構資格證件)。【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0701】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43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11-3000-2-030 廢棧板清運約280,000公斤)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投標前可到廠會勘。 2.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3.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4.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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