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3001-2-006 已決標公告

鍋爐工場2座重油儲槽及附屬管線拆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詠祥實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25,000
原始預算
$ 2,595,915
底價金額
$ 2,02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昌柏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8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賴昌柏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8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10158@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95,91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於等標期間內攜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免費下載領取或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3:30
開標時間 108/07/02 14: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本廠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總金額之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廠自接獲核備公文日(含)起40工作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有合格之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資格證明文件,含在職教育 訓練(回訓)證明及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並持有影本(雇主免附勞保 證明文件)。 (四)具有合格之缺氧作業主管、急救人員及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資格證明文件 ,含在職教育訓練(回訓)證明及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並持有影本(雇 主免附勞保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押標金繳交方式 (1)現金:投標廠商應於標單投遞前繳納至台灣銀行黎明分行,存款戶名:[臺灣菸酒 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存款帳戶:
079036050228 號。 (2)即期支票:以銀行本行本票、銀行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 公債、設定職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 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證單為之,受款人應署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 其他: 1.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4.依採購法第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5.受理檢舉或貪瀆不法單位信箱及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4)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6)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7) 法務部廉政署 專線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工安課(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04-23381216轉37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昌柏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8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賴昌柏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8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10158@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95,91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於等標期間內攜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免費下載領取或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3:30
開標時間
108/07/02 14: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本廠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總金額之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廠自接獲核備公文日(含)起40工作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有合格之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資格證明文件,含在職教育 訓練(回訓)證明及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並持有影本(雇主免附勞保 證明文件)。 (四)具有合格之缺氧作業主管、急救人員及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資格證明文件 ,含在職教育訓練(回訓)證明及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並持有影本(雇 主免附勞保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押標金繳交方式
(1)現金:投標廠商應於標單投遞前繳納至台灣銀行黎明分行,存款戶名:[臺灣菸酒 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存款帳戶:
079036050228
號。 (2)即期支票:以銀行本行本票、銀行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 公債、設定職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 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證單為之,受款人應署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 其他: 1.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4.依採購法第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5.受理檢舉或貪瀆不法單位信箱及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4)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6)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7) 法務部廉政署 專線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工安課(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04-23381216轉37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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