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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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於等標期間內攜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免費下載領取或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下載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本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有合格之甲種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資格證明文件
,含在職教育訓練(回訓)證明及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並持有影本(雇主免附勞保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繳交方式:
(1).現金:投標廠商應於標單投遞前繳納至臺灣銀行黎明分行,存款戶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
其他:
1.本購案不舉行工地說明,各廠商隨時自行派員前往現場查勘,如有疑問可向本案連絡人洽詢。
2.餘詳投標須知及說明書。
3.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採購案名稱者概不予受
理。
4.廠商對招標文件或契約有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條文辦理。
079036050228
號。
(2).即期支票:以銀行本行本票、銀行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職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證單為之,受款人應署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工安課(地址: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一號、電話:04-23381216轉360、傳真:04-233622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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