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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等標期間內 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持有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其營業項目載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
裝工程業之廠商。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
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 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相關公會會員證。
(四) 雇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照以上者或於81年6
月29日前取得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以上者,並附在職回
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証明文件等。
(五) 雇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資格者,其資格須符合消防
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
並附上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本案不舉行採購說明,各廠商隨時自行派員前往現場查勘,如有疑問可向本案
連絡人洽詢。
2.餘詳採購投標須知及設備規範、安裝說明書。
3.廠商對招標文件或契約有爭議時依採購法相關條文辦理。
4.政府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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