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000-2-032 已決標公告

洗瓶助劑21,000公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王品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6,000
原始預算
$ 2,315,250
底價金額
$ 1,918,350
決標折數
94.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薛存玲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2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薛存玲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2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1015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09:30
開標時間 106/12/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一年半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43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6-3000-2-032 洗瓶助劑21,000公斤)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薛存玲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2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薛存玲
聯絡電話
(04)23381216#432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110151@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09:30
開標時間
106/12/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辦公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專人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廠文書股(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一年半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43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6-3000-2-032 洗瓶助劑21,000公斤)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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