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001-2-008 已決標公告

過濾工場燭式濾管及液位計汰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易利昌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37,889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代碼 3.7.74.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5 - 食品, 飲料及菸草處理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仁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1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陳裕仁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1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300492@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等標期間內USB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備份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07 09:00
開標時間 105/06/07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105年11月11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 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 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具有合格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證明文件(含2年內回訓證明文件,兩年前取得資格者免付)及該員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之影本,以資證明為該公司員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詳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雇主免附勞保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2)委託代理授權書應詳實填寫並簽章,且得與投標文件一併遞送,如由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授權書得不填寫遞送(請攜帶身分證)。 (3)投標廠商依規定進行減價、比減價或其他事項必須用印或簽署時,其所用之印文或簽署之文字應與授權書正本者相符。 (4)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投標所在地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均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段截止投標及開標。 (5)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6/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74.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仁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1
機關代碼
3.7.74.41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地址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聯絡人
陳裕仁
聯絡電話
(04)23381216#371
傳真號碼
(04)23362273
電子郵件信箱
300492@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等標期間內USB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備份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07 09:00
開標時間
105/06/07 10:00
開標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105年11月11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 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 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具有合格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證明文件(含2年內回訓證明文件,兩年前取得資格者免付)及該員所屬事業主勞保證明文件之影本,以資證明為該公司員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詳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雇主免附勞保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2)委託代理授權書應詳實填寫並簽章,且得與投標文件一併遞送,如由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授權書得不填寫遞送(請攜帶身分證)。 (3)投標廠商依規定進行減價、比減價或其他事項必須用印或簽署時,其所用之印文或簽署之文字應與授權書正本者相符。 (4)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投標所在地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均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段截止投標及開標。 (5)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6/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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