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10151@mail.ttl.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配合本廠運輸需要得依原條件後續擴充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彰投線:新臺幣20,000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台中線已決標,僅公告招標彰投線及雲林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訊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37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05-3000-2-029 0.6公升瓶裝生啤酒運輸)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建議自備隨身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02-23214567轉36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04-23381216轉42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