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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工安課)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文書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成績合格結業證書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及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970)花蓮市美工路6號文書股。
【押標金額度】:投標總價5﹪(含稅)。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含稅)。
【其他】
一、餘詳參閱本案投標須知、規範等。
二、開標時間如遇天然災害或因固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三、本廠為原住民區,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原住民廠商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9條規定投標,獨資企業需檢具負責人戶籍謄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應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依規定檢具並合格者,為優先決標對象。;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作成紀錄後就全部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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