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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之金額新臺幣230,055元;期間由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保留增購100%;在契約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之價格及內容,再續約一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工路6號文書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由民國108年01月0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成績合格結業證書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技術士證照及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
5.領有丙級或乙級昇降設備裝修技術士資格六人以上,且檢
具合格證書及其勞保卡證件影印本(須為同一人,且是公
司之在職人員)。
6.內政部核發之昇降機專業廠商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970)花蓮市美工路6號文書股。
【押標金額度】:投標總價5﹪(含稅)。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含稅)。
【其他】
一、餘詳參閱本案投標須知、規範等。
二、開標時間如遇天然災害或因固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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