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280269@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延長無償保固8年(正常零附件損耗,由廠商負擔改正費用)
2.每月軟水水質檢測共132次
3.每月每台鍋爐水每月水質檢測共1056台次
4.每台鍋爐每3個月檢測保養共352台次
5.複合式清罐劑數量共44200KG(開口契約)
6.預計採構金額 : 新臺幣20,000,000元整
7.詳保固期間檢測保養說明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隆田酒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第40日曆天起算工期,自起算工期日當日起220日曆天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本案完工前,須實測7工作天實際運鍋爐燃水比效率,若該台未達96±1%,承攬商須照價賠償本廠增加之天然氣費用(以114年本廠鍋爐用水量(9030度)與驗收當月每度天然氣費用計算本廠5年損失之費用)
2.本案除軟水槽移設安裝與天然氣洩漏偵測及抽風系統部分為1年保固外,其餘無償保固3年(正常零附件損耗,由廠商負擔改正費用)。
3.本案無償保固3年,保固期間,承攬商必須提供本廠 24 小時聯絡方式。如遇鍋爐設備故障,承商接到本廠通知後,承商應於 24 小時內到達處理;最晚應於72小時內完成維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