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330448@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隆田酒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工作天內申報開工,並自開工日起100工作天內施作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效證書(含有效的回訓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提出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申請發給之「公司 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證明:3.1受僱證明:應提出廠商與受僱人間勞保證明(負責人則免)。3.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之證書,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須附下列證書之一:(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3)甲、乙或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
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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