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280269@mail.tt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隆田酒廠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隆田酒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華路一段3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核准最後展延改善日當日完工(目前為112日10月7日,承攬商可向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再展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等,且登記文件所列營業項目記載有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任乙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有效合格證明(詳附加說明 )。
2.聘有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之有效合格證明(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每三年應至少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 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有效合格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證書,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須附下列證書之一:(1)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 (2)甲、乙或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3)乙級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士、甲級職業安全或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僱用勞工在29人以下得由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 ,須持有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 (除雇主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外,均需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投保資料表(明細),以證明受雇於該公司)供審查(須檢附有效回訓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每兩年應至少參加1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每兩年應至少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期滿證明非結業證書或證照)。
2. 聘有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之有效合格證明(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每三年應至少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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